河北新闻网

石家庄一小区外来户取暖费为32元/m2

    市物价局:

    物业不能单方定价

    那么,自备锅炉取暖到底该如何收费?10月28日下午,记者就此事咨询了石市物价局。一位工作人员答复说,按照规定,自备锅炉取暖费参照石市集中供热的收费标准执行,原则上不能高于22元/平方米。“不过,这两年煤炭价格一直上涨,物业想要上调取暖费,应与业主协商,不能单方定价。”该工作人员说。

    河北明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惠民认为,任何单位和机构都应严格按照石市的取暖费收费标准来执行,不得随意涨价。此外,物业若将取暖费与“配套费”相挂钩,显然是不合理的,因为补交 “配套费”就没有法律依据,现在收取暖气费却要差别对待,更是不合适的。(记者杜慧)

【责任编辑:丁宁】
实用资讯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段贵珍 杨建国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2000 - 2012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备09047539号-1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
  •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报警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