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

沧州违建屡屡吞噬大运河景观

■多龙治水却无龙治水
记者了解到,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曾于2009年4月27日下发《关于对沧州段运河及预选遗产点进行保护和环境治理的通知》,明确要求“三禁”,即禁止向运河排污、倾倒垃圾;禁止河堤取土、河道挖宝;严禁运河两岸私搭乱建。通知要求建设、规划、城管执法、水利部门要认真开展宣传,督促整改和集中清理活动;公安部门积极配合,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执法活动正常进行;城市执法、环卫部门配合搞好运河河道堤岸违章设施清除;南运河管理处、各地水务部门负责取缔擅自开垦河堤种植行为。今年9月底,沧州市政府主要领导还现场考察调研了南运河示范段河道整治工程情况,并就运河景观带建设提出了相关要求。
一直致力于大运河研究和保护的沧州市民冯先生说,虽然政府出台了相关文件,也明确规定了各相关部门的职责,但从现实情况来看,这份通知已经沦为一纸空文,而涉及到大运河监管的各个部门,也陷入了“多龙治水,最后无龙治水”的尴尬境地。

【责任编辑:赵耀光】
实用资讯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段贵珍 杨建国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2000 - 2012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备09047539号-1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
  •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报警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