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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厅发出通告提醒:公众谨防误食野生毒蘑菇中毒

    河北新闻网9月2日讯(河北日报记者张淑会)近日,河北省连续发生因误食自采野生毒蘑菇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已造成三人死亡。省卫生厅对此发出通告,提醒公众谨防误食野生毒蘑菇引起食物中毒。

    毒蘑菇又称毒蕈,常见的可致人死亡的至少有10余种,如褐鳞小伞、肉褐鳞小伞、白毒伞、褐柄白毒伞、毒伞、残托斑毒伞、毒粉褶蕈、秋生盔孢伞、包脚黑褶伞、鹿花蕈、鹅膏菌毒蘑菇等。毒蘑菇多生长在潮湿低洼、湿度大、阴凉的地方,外观与可食用蘑菇非常相似,不易区别。毒蘑菇所含毒素非常复杂,经烹调加工或者晒干都不能消除,中毒后,可导致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胃肠道症状,以及精神亢奋、精神抑制、精神错乱、幻觉等精神症状,严重的可以引起人体脏器损害,甚至导致死亡。

    夏末秋初适宜蘑菇生长繁殖,是毒蘑菇中毒的高发季节。为此,省卫生厅提醒公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勿采摘、购买和食用野生蘑菇。一旦误食毒蘑菇,应及时到医院就医,注意保存食物和排泄物样本,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责任编辑:王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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