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8月26日讯(河北日报记者郭东)石家庄市人社局今天发布消息,2012年度石家庄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及续费工作将于9月1日正式开始。
据介绍,没有办理参保手续的省会居民可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社区)办理参保手续,以便享受居民医保这项国家的惠民政策;已参保居民可到市内任何一家河北银行营业所缴纳2012年度医保费。
石家庄市人社局提醒广大市民:从往年的情况看,缴费的高峰期多在11月份和12月份,请广大参保居民尽量避开缴费高峰,在9、10月份缴费。
石家庄市 8月1日启动了2011年已参保居民身份认定工作,对已参保居民中享受低保待遇、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老人及18周岁以上学生的身份进行认定,具体安排如下:8月1日至8月31日,认定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老人;9月1日至9月30日,认定18周岁以上学生;9月1日起认定低保待遇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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