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牛海英)近日,根据关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制定的《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河北省制定《河北省司法鉴定项目和收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该标准中所列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不得上浮,下浮不限。
伤残程度评定每例最高800元
按照新公布的《标准》,司法鉴定中,包括智能障碍评定、精神疾病医学诊断等精神状态鉴定每例最高不超过800元;刑事能力评定每例1800元,诉讼能力评定每例1200元。涉及财产案件标的额不超过10万元的, 变造文件鉴定,笔迹鉴定,证件、证书、票据真伪鉴定,每件最高收取1200元。伤残程度评定(不含医学辅助检查费用)每例800元;医疗纠纷鉴定每例4300元。
未规定项目收费可协商
按照该《标准》的贯彻意见,司法鉴定机构从事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以外的司法鉴定业务的,国家和省价格主管部门对相关行业收费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由司法鉴定机构依照国家《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原则与委托人协商收费。
《标准》以外,新增的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项目,在省价格主管部门未制定统一收费标准之前,司法鉴定机构依照国家《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原则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至少减半收费
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受援人,凭法律援助机构提供的有效证明,申请司法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在收取司法鉴定费时应给予减免优惠。具体优惠减免金额在不低于规定标准50%的幅度内由司法鉴定机构确定。对于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但确有困难,司法鉴定机构可以酌情减免相关的司法鉴定费用。
因鉴定机构原因造成原鉴定项目有遗漏或鉴定有误,需原鉴定机构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的,不得再收费。
【责任编辑: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