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日报讯(记者孙丰)8月10日,记者在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我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已经全面启动,首批共有8个县成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
7月1日,承德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首批共有8个县成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其余的双桥、双滦、营子3个区将在明年启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随着试点在全市的推广,今后凡达到退休年龄,却未参加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老年人,也有望像其他退休职工一样,按月领取养老金。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同志介绍,此次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试点县将建立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镇居民老年基本生活。
此次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范围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方面,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参保居民应该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参保人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中央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缴费补贴按比例由省、市、县按比例分配分担。凡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承德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还介绍说,享受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城镇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和特别扶助政策、社会优抚等政策制度的人群,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将按照只能叠加、不许冲销的原则,继续享受原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