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市本月开展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以确保农民工能够按月领工资,并要求任何用工企业不得以任何借口,特别是以拖欠工程款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
在检查中,如发现用工企业没有按月及时支付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将及时督促用工企业限时足额支付。对直接用工企业或劳务队拒不按要求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要责成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对拒不配合解决拖欠问题的,可以按照省政府有关规定采取责令暂时停工、取消其商品房预售许可或销售等措施。
对本次检查中存在拖欠行为,但又不按要求配合清欠部门积极整改纠正的,将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并进行通报曝光,录入本市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档案系统。对于外省施工企业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但又不予积极配合清欠部门解决拖欠问题的,坚决将其清出本地建筑市场,同时将其违规行为上报省清欠办将其清出河北省建筑市场。(记者冯月静 实习生康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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