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通讯员马运涛 记者解丽达)7月22日,在廊坊市法院人民法庭党建工作交流暨党务干部培训会议上,全省首个人民法庭党建工作规范——《廊坊市人民法庭党建工作规范》正式出台,将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
此规范是廊坊法院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和省法院关于加强法院系统党建工作的精神,加强和改进人民法庭党的工作的又一重要举措。《规范》包括总则、党组织的设置、党组织的职责、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等八章四十一条内容,旨在建立健全责任明确、领导有利、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人民党建工作运行机制,增强人民法院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实现法庭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推动人民法庭各项工作更好更快的开展。《规范》要求,各人民法庭应设立专职党建联络员或兼职党建联络员、支部书记每季度至少讲一次党课、每个支部确立一个党员先锋岗、每季召开一次支部全体党员大会、支部书记每年述职一次、法院党组每年至少听取法庭党建工作汇报二次等多项硬性规定。《规范》的出台将对规范人民法庭党建工作台开展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