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县城建局说道路还未移交,应归县交通局管辖;县交通局说道路已通车,养护应归城建局
井陉县陉山大道通车两年了,一直没有路灯,6月10日夜,两名女子骑电动车经过时,车子卡在无井盖的下水道中,造成一人鼻子粉碎性骨折,另一人胳膊多处擦伤。让受伤女子更“受伤”的是:事发后,当地警方认为不能构成交通事故。县城建局称工程尚未移交,属于县交通局管辖范围。而县交通局工作人员则称,他们只负责建设,养护应由城建局负责。
【事件】
井陉县陉山大道无盖井“咬人”
据伤者李女士回忆,6月10日21时许,她和三位朋友骑两辆电动车行驶在井陉县陉山大道。当时她们正在下坡,所以一直刹着车闸,速度非常慢。她载朋友行驶在前面,另一电动车跟随在后。突然,李女士的车子猛地一坠,车轱辘整个往下陷,她和朋友小郭被甩到了地上。李女士只觉得鼻子剧痛难忍,整个人快要窒息了,呼吸不得,血滴得到处都是。朋友小郭的胳膊上也是血,皮都擦破了。车子被卡在了没井盖的下水道里。二人当即被两名朋友打车送至县人民医院。
经诊断,李女士鼻子粉碎性骨折,面部多处擦伤。朋友小郭虽只是皮外伤,却也吓得不轻。打了一宿点滴才清醒过来的李女士,不仅鼻子疼痛,嘴也肿了起来,进食、说话都很吃力。
【调查】
城建局交通局互相推诿
记者了解到,陉山大道路段自通车两年来一直没有路灯,行人晚上经过的时候都要格外小心。一些井盖经常无故消失,井盖消失后,从没有相关部门在周围立警示牌或者围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