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苏励、别志雷)为进一步激发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服务群众、促进和谐中创先争优,从现在起到2012年底,我省将用一年半左右时间,在创先争优活动中集中开展化解信访积案工作。
按照日前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省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印发的《关于深化创先争优活动集中化解信访积案的实施方案》,我省将以争创信访工作先进县(市、区)为主要载体,以领导干部包案为基本方法,以息诉罢访、案结事了为主要目标,下大力破解信访工作难题,集中化解信访积案。列入范围的信访积案主要包括:中央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国家信访局交办我省的信访积案;省联席会议确定的信访积案,特别是历史遗留问题、重信重访、责任主体不明确的“三跨三分离”信访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现有的全部信访积案。此次集中化解信访积案工作大体划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现在到6月15日前,主要是集中梳理排查、制定化解方案;第二阶段从6月至2012年9月,主要是合力化解积案、创先争优晋位;第三阶段从2012年10月至2012年底,主要是巩固化解成效、全面总结表彰。我省明确提出,2012年底前全部化解现有信访积案,务求今明两年实现进京、赴省上访同比较大幅度下降。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为推动化解积案工作顺利开展,我省将建立领导干部包案制度、定期研究报告制度、专项督促检查制度、定期调度通报制度、化解责任追究制度。凡中央和省交办的信访积案,全部明确县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包案。对集中化解信访积案工作特别不力、不依法按政策解决处理信访问题,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或造成恶劣影响的,由省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省纪委、省委政法委等部门进行查处,按有关规定追究包案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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