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张家口电(燕赵都市报记者张岩)2010年11月22日上午,张家口市最繁华的商业步行街——— 武城街发生金店劫案。案发十几分钟后,抢劫金店的歹徒被警方抓获(本报2010年11月23日曾作相关报道)。近日,张家口市桥西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劫匪李某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5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11月22日10时许,无业青年李某蹿至张家口市桥西区武城街力元金店,趁营业员帮顾客到维修处调整戒指大小离开柜台之际,用羊角锤砸破柜台玻璃,抓了一把首饰就往外跑,被店门口一个长条椅子绊倒后爬起来又跑到外面。店员按下报警按钮全力追赶300多米后,将李某推倒,其口袋里的金首饰掉在地上。李某遂掏出一把枪进行威胁,并趁机逃跑至另一条街一所楼房内,在四楼准备跳楼时,被赶来的公安民警抓获,随即被刑事拘留。金店负责人表示,劫案发生后,由于现场混乱,当时统计出现失误,经重新统计,发现丢失金饰价值不是30余万元,而是159900元。
张家口市桥西区法院一审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