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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今年建4.3万套保障房
据沧州当地媒体报道,今年沧州将建保障性住房43040万套(户)。其中,市区将新增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等1.5万余套(户)。据悉,结合全市上年度城镇人口、经济状况,今年沧州确定的这一目标任务,较省政府下达的责任目标数量超出20%。
今年沧州保障性安居工程具体建设任务是: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户3000户,新增廉租住房3620套,新增经济适用住房6000套,新增公共租赁住房11080套,新建限价商品房2400套,完成棚户区(危陋住宅区)改造8100户,完成国有垦区棚户区改造2240户,完成农村危房改造6600户。
按照相关要求,新建廉租住房单套建筑面积不得超过50平方米,新建公共租赁住房以40平方米左右为主,最大不得超过60平方米。
沧州保障房申请标准
目前,沧州低收入困难家庭申请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必须严格按照2010年1月1日起实施的《河北省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进行申请:具有所在设区市、县(市)城市常住户口;家庭收入在所在设区市、县(市)确定的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家庭收入标准以下,由民政部门认定为城市低收入家庭;家庭无住房,或者自有住房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且人均在15平方米以下。其中,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家庭收入标准,由设区市、县(市)人民政府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