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通讯员安海燕、刘亮 记者解丽达)近日,大厂回族自治县夏垫镇北王庄村54位失地农民分别领到了一季度生活补贴840元。这是该县继2008年在全省率先建立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后,探索实施的又一惠及失地农民的新举措。“这样一来,我们失地农民在没有达到领取养老保险的规定年龄前,仍可以享受生活补贴,生活就更有保障了。”在北王庄村失地农民安置补助专项生活补贴集中发放仪式上,村民李宝明兴奋地说。按照大厂新出台的《征地补偿和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若干规定(暂行)》,该县对符合安置补偿标准的失地农民,在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为界限发放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提前7至15年逐月发放安置补助专项生活补贴,并根据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同步调整。近日,大厂共为全县1485位符合征地安置保障专项补贴发放政策的失地农民发放一季度生活补贴近1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