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飞鸽新娘”骗婚 为逃跑杀“夫”
河北新闻网
2011-04-22 08:21
责任编辑: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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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1月份,与陈静一个村的杨老太(另案处理)找到她家,希望她能“帮个忙”。按照杨老太的说法,她只要去和一个男子见几面,然后再要点彩礼,就能分给她钱。对于杨老太的提议,已经结婚的陈静起初并不同意,后在母亲张某的说服下,她最终答应去试试。

    1月底的一天,杨老太让陈静冒充她的女儿,在某村的集市上与河南一个孙姓男子见面。陈静与对方互生“好感”,陈静的母亲假冒她的姨妈,以订婚为名,骗取孙姓男子彩礼10000元。

    拿到钱后,陈静与孙姓男子玩起了“躲猫猫”。孙姓男子多次联系陈静未果后报警。

    说理说法

    骗彩礼行为可构成诈骗罪

    主审法官介绍,这两起案件都是以结婚为名,以骗取钱财为目的,侵害当事人财产的犯罪行为,且都发生在农村,俗称“放飞鸽”。

    这类案件中,充当“飞鸽”的妇女,通常利用大龄青年求偶心切的特点,以索取彩礼为名,骗取财物后伺机逃跑。而大龄男青年迎娶外地媳妇时,几乎都不到有关部门登记,给骗婚者造成可乘之机。此外,大多农户被骗后自认倒霉而不去报案,更助长了骗婚者的犯罪行为。

    按照法律规定,以介绍婚姻为名骗取他人财物的,属于诈骗公私财物;诈骗彩礼达到一定数额的,将构成诈骗罪,要被追究刑事责任。■/本报记者李媛 通讯员任寒霜 韩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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