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邢台电(燕赵都市报通讯员常小强记者 张会武)4月1日,经过两个月的连续奋战,邢台新河警方成功侦破“2011·1·4”抢劫出租车杀人案,犯罪嫌疑人郭振某、郭主某被抓获归案。
今年1月4日18时许,邢台新河县公安局接群众报警称,在县城滏东街路边的沟里发现一具尸体,已成白骨化。接报后,新河警方赶赴现场进行勘查,经勘查和检验,确定死者为男性,年龄约50岁左右,并在现场附近提取了死者的衣物。
为尽快查清尸源,落实死者身份,专案组以案发地为中心,以近期失踪人员为重点,采取网上网下相结合的方式,在新河及周边县市展开大面积走访调查,查找尸源。经过紧张工作,专案组在宁晋县获取一条重要线索:该县一出租车司机于2010年7月19日失踪,至今未归。经死者家属辨认现场提取的衣物,确认死者就是失踪的江某。同时,经进一步走访查明:2010年7月19日18时许,受害人江某在宁晋汽车站蹲点拉客,后载乘两名男青年离开后至今未归。专案组经综合分析,确定该案为一起抢劫杀人案,且两名男青年有重大作案嫌疑。
经进一步侦查,2011年1月6日,专案组在威县发现了死者生前所驾驶的银灰色五菱面包车,遂将该车驾驶人郭振某控制,经讯问,郭振某称该车是其花8000元从本村郭主某处购买,但办案民警发现其神色慌张,并在车内发现疑似血迹,但苦于没有直接证据,案件未能取得重大进展。
当专案组民警欲对郭主某进行控制时,发现其已外逃。郭主某有重大作案嫌疑,该局迅速将其列为网上逃犯。由于郭主某行踪隐秘,给抓捕工作带来很大困难,专案组多次对郭主某进行抓捕未果。
经过大量工作,专案组于2011年3月29日获取了郭主某已潜逃至唐山的线索后,立即驱车赶往唐山,于当日下午在当地警方的大力协助下,将17岁的郭主某成功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郭主某供述了因经济拮据,与郭振某商议抢劫出租车卖掉弄点钱花的念头。2010年7月19日下午2时许,二人从赵县携带两把刀具坐车至宁晋。18时许,二人在宁晋汽车站附近租用江某的面包车,在途中将其杀害并抛尸在新河。在大量证据面前,郭振某也对2010年7月19日晚将出租车司机杀害并抛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