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马利)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日前进一步明确我省中等职业学校第三学年顶岗实习困难专业范围,顶岗实习困难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免学费待遇。
纳入免学费的学生入学年限为2009年秋季学期至2012年春季学期。被列入免学费政策范围的专业范围是,涉农专业和其他艰苦行业、特殊行业、高危行业等不适宜安排学生顶岗实习的非涉农专业。其中,非涉农类顶岗实习困难专业确定为医药卫生类专业,资源与环境类中的采矿技术、矿井通风与安全、石油钻井、环境保护与检测专业,财经类中的会计专业,土木水利工程类中的古建筑营造与修缮、矿井技术专业,信息技术类中的计算机软件专业,文化艺术与体育类中的民间传统工艺专业、运动训练,社会公共事业类中的文秘专业、幼儿师范教育专业的家政服务专业。这些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第三学年可享受平均每生每年免除学费待遇。
此外,2009年招收的“双带头人培养工程”青年农民学生和以后年度招收的类似培养形式的学生,第三学年将不再享受免学费补助。省教育厅提醒,各校应及时上报中等职业学校第三学年顶岗实习困难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并须先在校内公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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