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通讯员李慧敏 记者吴艳荣)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抗旱工作的有关精神,近日,河北省发改委下发了《关于做好春灌农业生产电力供应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电力管理部门和电网企业提早谋划、多措并举,落实各项保证春灌农业生产用电措施。
《通知》要求,河北省各级电力管理部门、电网企业切实做好春灌期间农业生产电力供应组织协调工作,确保用电需求。要充分认识当前受干燥气候影响,我省冬小麦产区已出现大面积干旱,随着旱情的增加,农灌负荷极有可能出现大幅度增加趋势,且将保持长时间高位运行。要特别警惕近期随着节后工业负荷的回升,用电高峰期农灌负荷与工业负荷相互叠加,致使用电负荷大幅度攀升,造成突发性电力短缺。
《通知》指出,各地要密切监测当前旱情和电力供需走势,把保证春灌电力供应作为当前电力保障工作首要任务,加强协调、督导。一旦发购电能力不能满足需求,电力平衡出现缺口时,要按照有保有限原则,合理调整负荷,在保证居民生活和重点用户电力供应的前提下,最大限度满足春灌农业生产电力需求。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为保农时今年冬小麦主产区农民将出现比往年早开井、早浇地情况,农灌负荷将会提前到来并呈快速增长态势。有关部门要根据当地负荷特点,精心编制保证春灌电力供应工作方案,重点组织协调好春灌期用电高峰时段电力供应。同时要积极引导农民群众,充分利用低谷电力,减少高峰用电压力。对低谷时段用电,要做好宣传、引导和相应各项准备工作。对粮食主产区、产粮大户要给予重点关注和支持。
《通知》要求,各地在保证农业生产电力供应的同时,要坚决落实好国家农业生产电价政策,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提高电价或多计电量从中多收取费用,造成农民负担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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