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2011年将建立县级大病医疗救助基金

    廊坊新闻网消息, 在23日上午召开的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记者了解到,今年,廊坊市将积极探索建立政府救助与社会慈善救助有效衔接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大病救助工作,每个县(市、区)年内至少建立一个县级大病医疗救助基金。

    据了解,目前,廊坊市的医疗救助以政府救助为主。去年,全市共拨付城镇医疗救助资金798.8万元,农村医疗救助资金2084.2万元,资金总额同比增长33.5%。救助城镇困难群众5405人次,3.33万名城镇低保对象免费参加了新城合;救助农村困难群众12.68万人次,支出240万元,资助11.44万名农村低保、五保对象参加了新农合。

    今年,廊坊市将着力解决好社会资源整合问题。县级大病医疗救助基金将以企业出资为主,对于企业参与慈善救助的企业,各县(市、区)政府将研究出台税费减免鼓励政策,以调动企业的积极性。该基金的救助范围是2008年市政府出台的《廊坊城乡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大病范围,即:患有癌症、脑中风、急性心肌梗塞、冠状动脉绕道手术、慢性肾衰竭(尿毒症)、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严重烧伤、败血病、暴发性肝炎、股骨头坏死等十种重大疾病的医疗救助对象。

    目前,廊坊市民政部门正在着手建立和完善县级大病医疗救助基金的管理办法和救助程序,确保用好每一笔救助基金。同时,在社区养老、救灾物资供给、贫困大学生助学、退役士兵培训、地名标志服务等方面,我市也将积极引入社资金和市场机制,扩大企业的参与度,整合社会资源,实现行政职能和社会力量作用的有效结合和良性互动。

【责任编辑:赵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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