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通讯员郑孟生 记者牛海英)2月15日从石家庄市消防支队获悉,元宵节期间,省会将严禁在高层建筑物周边、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储存销售点燃放烟花爆竹。火灾多由烟花爆竹引起
据石家庄市消防支队统计,春节期间(2月2日至8日)他们共接警42起,成灾15起,营救被困人员5人,火灾原因多与燃放烟花爆竹有关。2月3日20时20分,燃烧的炮皮导致新华区钟家庄一处民宅失火,三人被困。消防官兵赶到后迅速扑灭大火,但起火民宅被烧得一片狼藉。
另据了解,同一时间段内,全省共发生火灾412起,直接财产损失864417元,多数火灾也是由燃放烟花爆竹导致。元宵节禁放礼花弹、孔明灯
石家庄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日前发出通告指出,在剩余几天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内,禁放区域将进一步扩大。严禁在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医院、疗养院、敬老院、影剧院、公园、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体育场馆、公众娱乐场所、繁华街道和交通主干道、集贸市场、车站内及楼房阳台燃放;严禁在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工厂、仓库、加油(加气)站、液化气站周边100米以内及电力、通讯线路附近燃放。
严禁燃放两响炮、铁炮、拉炮、摔炮、砸炮、开天雷、礼花弹、土火箭、地老鼠等装药量大、敏感度高、危险性大的品种和未经批准生产、销售的各类烟花爆竹。严禁燃放带降落伞或金属丝的高空礼花类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孔明灯。
相关部门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孙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