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看法
有偿归还 市民观点不一
说起“有偿归还”,石家庄市民李峥有切身的经历。“上次我在地下通道丢了钱包,下午去找,一个人说捡到了,要我100元钱。”李峥觉得100元有些多,但对方“拒绝还价”。“补身份证、银行卡什么的太麻烦了,一百就一百吧。”李峥找朋友借了100元,赎回了现金全无的钱包。
网友“蔬菜沙拉”认为,失主主动给报酬和索要赎金“是性质不同的两码事”。“如果说钱包丢在出租车上,我会让司机送过来,我按计价器付费,或者我去取,给司机误工费。”在她看来,合理的报酬未尝不可,但是专门捡包卖钱就不一样了,“完全可以交给民警和火车站,你明知道那些证件和银行卡对失主来说有用,这不是‘挟包要价’吗?”
“要是有人靠捡钱包来吃饭,我不能接受。”网友“灵魂牛排”说,“你明知道那是小偷扔掉的钱包,失主也可能会去找,你抢先捡到了就要收费,那就有点不道德了。”
对此,也有市民持不同观点。“毕竟他们也是付出劳动帮你捡回钱包,只要收费不太离谱,也不是完全说不过去。”市民黄旭说。
但对于找不到失主便把钱包变卖,所有被访者都认为不合适。“哪怕扔了,也不能卖了去赚钱啊。”
【责任编辑:赵耀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