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下午,邢台一男子酒后驾车被民警发现。不但否认自己开过车,还找人来冒充驾驶员。警方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00元、扣12分等处罚。
26日14时许,邢台民警季星、佘贵森在新兴东大街沿街进行巡逻时,在距南瓦窑岗西200米处发现一辆车牌为“冀EA2098”的黑色轿车,从路边酒店门前开出转向机动车道,准备向西行驶。民警示意其停车,不料,该车不但没有接受检查,竟又将车倒回原位。民警检查时发现,该男子满口酒气,否认自己开过车,并拒绝出示驾驶证。
14时20分左右,民警要求他进行检测被拒绝。十几分钟后,一名30多岁的女子找到民警,称驾驶者是她。“车辆停在什么位置?”“当时车上有什么人?”面对民警的询问,该女子一句也答不上来。
15时20分左右,警方对该男子抽血检测。男子这才承认自己酒后驾驶,并接受警方罚款500元、扣除12分并暂扣驾驶证3个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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