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石家庄1月18日专电题:官员升迁须有德孝证明——河北魏县“德孝治县”引发争议
新华社记者范世辉、岳文婷
“要想升迁首先要有父母德孝证明,无德不孝一律不考虑。”近日,河北省魏县一则关于干部任用的规定引发争议:有人认为自古忠孝不能两全,恪守孝道不见得就忠于职守;有人则认为百善孝为先,对亲人不孝则公德难存无法取信于民。记者就此深入魏县,了解这一事件发生的来龙去脉。
“德孝治县”催生“无德不孝不提拔”
魏县位于冀豫两省交界处,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过去这里因乱而闻名,曾发生过震惊全国的假药案等事件,“大、乱、穷”被称为魏县的三大特点。自2008年以来,当地提出了“德孝治县”的施政理念,以淳化民风。“让普通百姓讲德孝,干部首先得带头,这样才能取信于民。”魏县县委书记齐景海介绍,基于这种考虑,他们提出了干部升迁须有父母德孝证明的规定。
据魏县县委组织部的郑国红介绍,在组织考察环节中,将认真调查了解考察对象在孝敬双亲、夫妻关系、教育子女等方面情况,并由其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等写出德孝方面证明材料,凡是德孝方面有问题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拟提拔干部公示期间凡收到群众关于德孝方面的举报,经查实后不予提交常委会研究。
魏县东代固乡党委书记刘忠良告诉记者,他知道有两三个干部由于没有得到德孝证明而未被提拔的事。其中,有一个女干部和妯娌、婆婆之间关系处理得不好没有得到德孝证明;还有一个是因为不孝顺公婆。当时,大家知道这些事后都互发短信,没有德孝证明就得不到提拔的事例对干部的触动很大。据统计,目前魏县已有3名科级干部、8名股级干部由于德孝行为有瑕疵未被重用。
据记者了解,不仅仅是不孝顺的干部不能提拔,自2008年以来,孝敬父母还被写入了县委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文件中,明确作为县委常委行为准则中的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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