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四建磊)记者从河北省民政厅获悉,新年伊始,唐山市再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镇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10元提高至363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1540元提高到1900元。据介绍,这是该市第十二次提高城镇低保标准、第五次提高农村低保标准,目前该市城乡低保标准均位列河北省各设区市之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