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通讯员董连辉、李鹏飞 记者解丽达 )“这笔钱对我来说,那就是一场‘及时雨’啊!”拿着刚发下来的救助金,家住廊坊市安次区码头镇的高振波激动地说。1月11日,廊坊市红十字会开展“2010年度城乡特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金发放仪式”,共为全市185名城乡特困群众发放救助金750000元,救助人数和金额比去年提高一倍多。
高振波今年44岁,2008年查出自己患上了尿毒症,一周三次、一次480元的透析费用让这个一年才三、四千块钱收入的农民家庭不堪重负。去年,高振波得知红十字会为特困群众发大病医疗救助金便填写了申请,通过审批后得到2600块钱,今年又再次被救助。
据了解,廊坊市城乡特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自2008年11月1日开始施行。凡是具有廊坊市常住户口,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因住院或患重大疾病造成负债较重,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处于本地最低生活保障边缘的困难家庭,在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民政及有关部门救助后,生活仍然特别困难者,均可申请城乡特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所谓大病是指先天性心脏病、恶性肿瘤、白血病、尿毒症、肝硬化、器官移植、严重烧伤、冠状动脉绕道手术、股骨头坏死、脑中风等十种重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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