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唐山1月6日电(记者 白云水)6日,在河北省唐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唐山市中级法院院长李德仁透露,2010年,该市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对具有自首、立功的2055名认罪伏法、确有悔改表现的罪犯依法办理减刑、假释。
在代表唐山中院所做的工作报告中,李德仁说,2010年,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73691件,结案率97.77%。由于各类案件持续增加,法官办案压力不断增大。据统计,当地有三个基层法院人均办案超百件,中院年结案百件以上的有18人,全市法官人均办案数仍居河北省法院榜首。
据介绍,刚刚过去的一年,唐山市依法审结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盗窃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案件,依法严惩了李海民、冯国富等涉黑恶团伙犯罪。案件审理中,积极推行量刑规范化管理,通过量刑庭审公开、量刑理由公开,15种犯罪量刑均衡度有较大提高,刑事案件上诉率减少3%。
2010年岁末,唐山中院曾掀起“扫黑风暴”,公开宣判了李崇瑞等21人重大涉黑案、李海民等60人特大涉黑案。其中李海民案系当地有史以来涉及被告人数最多的一起涉黑案件。这3起案件共114人获刑,其中1人被判死缓,2人被判无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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