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意气风发的大胡子宋山木
1月6日,山木集团的前总裁宋山木首次通过书面文字向媒体披露了强奸案的“真相”,至此,宋山木也仅仅承认自己是道德不检点,他对于强奸罪名拒不承认,他的私人顾问公布的上诉书了到处是“冤枉”二字。
宋山木在上诉书中对于强奸案的两大疑点做出了解释:
一、 裸照消失疑云
根据宋山木强奸案被害人刘某的控诉,宋山木给她拍了四张裸照,而探案人员却没有找到这些裸照,在宋山木的相机中,只有5月4日以后的照片。昨日公布的上诉书中,宋山木对此的解释是“我的相机只存了5月4日以后的照片难道不行吗?事实上我5月10日要离开党校(中央党校),党校校园很美,但常人进不来,我就想录像带回去让朋友看,但记忆卡容量有限,录前删除了以前的内容。”宋山木的解释似乎有点牵强,对于刘某口中提到的裸照,好像有了点欲盖弥彰的意味。
二、 双方发生性关系是否自愿
宋山木公布的控诉书中,用发誓证明自己是冤枉的,说的都是实话,他称双方是自愿的,但他甚至不知道刘某的姓名,两个人没有任何私交。而宋山木所提到的刘某找自己要钱,却是以工资的形式打入工资卡中,也不能作为性交易的证据。
宋山木的控诉书中字字喊冤,但事实不是用冤喊出来的,他所披露的“真相”,他为自己的辩护在事实面前显得那么苍白无力,对于他的上诉书,法院作出了如下评判:“宋山木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与事实不符,法院不予采纳。”
【责任编辑:兰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