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青龙检察机关查处一批贪腐案件

    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冀东版记者刘国成 通讯员张玉阁)近日记者从青龙满族自治县检察机关获悉,该县反贪部门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入手,深挖犯罪线索,依法查办了贪污农村优抚对象救济补助款系列案件和骗取补偿款等系列案件,有效地维护了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据了解,该县反贪局接群众举报,组织人员对木头凳镇谢庄村进行内查外调,在细致的账目审查过程中,引出并依法侦破了该镇财政所长杨某挪用涉农专项资金8万余元的案件以及该镇民政所长赵某某自2008年12月份至2009年3月份,私自侵占优抚对象补助款3万余元的犯罪案件。经过对全县涉农资金进行清理,检察机关继而迅速破获了官场乡民政所长李某某贪污案。

    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于2008年至2009年在青龙满族自治县官场乡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报冒领等手段,侵吞优抚对象救济补助款共计153590元。目前,李某某已被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该案因其严重危害民生的典型性和数额较大被列为我省优秀反腐案例。

    在查处贪污挪用救济优抚等专项款系列案件后,反贪局接到青龙镇大河南村杨某某伙同该镇工作人员侵吞高速公路占地补偿款的举报。经查,2009年9月份,青龙镇政府工作人员佟某某找到负责承秦高速公路占地土地丈量和树木登记工作的镇政府工作人员刘某某,违法为其岳父杨某某虚构土地和树木登记,骗取高速占地和树木补偿款5万余元,院党组顺藤摸瓜,乘胜追击,不到10天就相继立案侦查了八道河镇林业站工作人员詹某某伙同塔沟村、牧马村会计等4人贪污高速公路补偿款12余万元大案;青龙镇工作人员肖某等伙同该镇头道杖子村书记李某等4人贪污高速公路补偿款5万元的案件。截至目前,共立案侦查3件10人贪污高速公路补偿款案件,拘留3人,提请批准逮捕4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有力地保护了政府投资安全。

【责任编辑:孙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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