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马路 通讯员杜俊颖)日前,从衡水市民政局获悉,该市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的抚恤和生活标准,在乡复员军人每人每月增加40元;新中国成立前的老党员每人每月提高20元。全市17967名重点优抚对象将因此受益,并将于近期拿到补发金。
按照新标准调整后,抗日战争时期的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每年不低于5520元;解放战争时期的在乡复员军人每年可获补助不低于4680元;新中国成立后的在乡复员军人的年生活补助不低于4620元。同时,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2880元。
【责任编辑:刘雪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