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税收执法行为的缺失和滥用,努力杜绝出现执人情法、执随意法的行为,市地税局在全国税务系统首家推出了《承德市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
市地税局以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为突破口,在全国税务系统首家推出了《承德市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规则》和《承德市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制定并试行了39款实施规则和208个执行标准,形成了一整套的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机制。使监控机制落实到了税收征管的具体工作中,更好的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市地税局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局详细制订了《领导干部问责程序》和《行政问责规定》,细化了8种情形、26种问责行为,明确了5种问责文书。通过巡查并结合执法检查、执法监察、离任审计、征管考核等形式了解和掌握干部的履职尽责情况。今年共开展巡查3次,对从副股长到县局局长的领导干部共19人次实施了问责。
据统计,《承德市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实施以来,全市地税系统共做出税务行政处罚6264户,罚款总额454.49万元。自由裁量权的实施杜绝了执法不廉洁行为,解决了滥处罚和不处罚的问题,营造了公开、透明的执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