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一男子杀害女网友领死刑

    河北新闻网(燕赵都市报记者刘国成 通讯员王鹏)只因对方提出分手,男子将女网友骗至偏僻处残忍杀害。12月22日上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关于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陈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杀人犯陈某被依法执行死刑。

    被告人陈某(男,现年31岁,昌黎县人)1997年3月27日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1998年11月27日因盗窃被劳动教养二年。2008年9月12日因故意杀人被逮捕。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确认:被告人陈某与被害人孟某(女,殁年22岁)通过网络相识并恋爱。后孟某提出分手,陈某便产生杀死孟某恶念。2008年8月9日,陈某以送手机为由,打电话约孟某到昌黎县与他见面。2008年8月10日中午,陈将孟带到昌黎县某村一处空置的平房内,两人发生关系后,陈某用手扼住孟某颈部,致使孟机械性窒息死亡。陈某用事先购买的壁纸刀片将孟某的衣服裤子割开,使孟的身体裸露后,逃离现场。

【责任编辑:刘雪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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