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明年起“注资”社会养老机构

    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蔡艳荣)从明年起,老年公寓、养老院、老人院等社会养老机构将享受政府给予的每张床位每月50元的床位补贴。21日,记者从石家庄市民政局获悉,石家庄市民政局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对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进行资助。

    ■受资助社会养老机构范围

    据悉,此次石家庄市资助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主要指:在石市范围内,经市、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登记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包括老年公寓、养老院、老人院、护老院、护养院、托老院、托老所、老年人服务中心等。

    这些养老服务机构凭《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民办非企业证书》、《工商营业执照》可享受政府给予的资助和补贴。

    ■床位补贴提高到每月50元

    通知规定,对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给予每张床位每月50元的床位补贴——这较以前有了很大提高。“我们一张床,以前每月政府的补贴是10元。”一位民办养老院的经营者这样告诉记者。记者了解到,资金问题和土地问题一直是制约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瓶颈,新的床位补贴规定无疑能缓解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的资金压力。

    通知规定,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申请床位补贴时,应持《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法人登记手续;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消防许可证》;机构《卫生许可证》,员工《健康证》财务人员会计证,向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局提出申请。

    ■一次性资助最高3000元

    通知规定,市区新建的100张床位(含100张床位)以上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每张床位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资金资助;各县(市)区、矿区新建的100张床位(含100张床位)以上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每张床位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资金资助。

【责任编辑:孙婷】

相关新闻

参与留言
##rep-begin##
  • ##username##     ##commenttime##
  • ##commentcontent##
##rep-end##
  • 发表留言:已 有0 位对此新闻感兴趣的网友发表了看法 查看全部留言
  •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 如还没有帐号,请点击 注册,进入注册页面
  • 发表留言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段贵珍 杨建国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2000 - 2012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证030017号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