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石家庄12月21日专电(记者巩志宏)从2011年起,河北省总工会将出资2000万元建立保障基金,为工会会员中的400万名困难职工免费提供非工伤意外伤害及因火灾造成家庭财产损失两项保障,救助金最高达2万元。
据介绍,这两项保障制度保障期为一年,2011年的保障对象暂定为参加“救助困难职工一日捐”及“大病医疗互助”活动的捐款工会会员和在档管理的困难职工,共计约400万人,今后将逐渐扩大到全体工会会员。
在保障期内,作为保障对象的工会会员发生非工伤意外伤害造成残疾者,按照人身保障残疾程度与保障金救助比例支付救助金,最高救助标准为1万元;发生非工伤意外伤害造成死亡者,救助标准为2万元。由于火灾导致家庭财产损失的,依据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及各级工会组织提供的认定证明,按损失金额的10%给付救助金,最高给付救助金6000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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