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两侧的行道树本属护路遮荫的公共财产,廊坊大城县的樊某却将其私自卖给他人,而买主在没有见到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便雇人伐树,结果造成57棵行道树被砍。近日,卖树、买树、伐树的三方都被警方刑事拘留。
12月6日,大城县公安局大尚屯派出所接报警电话:有人在大城县大尚屯镇樊庄子路段盗伐树木。接警后,派出所民警迅速到达现场,见有7人正在路边忙碌地砍树,已砍伐树木达数十棵。
民警上前询问伐树者,对方不能出具任何合法的相关手续。民警立即制止了樊某、郭某等七人的伐树行为,并将他们控制起来。
经调查,这些人共伐行道树57棵,鉴定折合木材约18立方米,已经达到了刑事立案标准。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这些被砍伐的行道树,竟是被樊某当做私有财产卖给郭某的。而郭某则没有核对樊某是否具有合法手续,就雇来工人进行砍伐。目前,樊某等7人因涉嫌盗伐林木,已被大城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记者汪洋 通讯员张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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