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廊坊男子竟将行道树当私有财产卖给别人

    公路两侧的行道树本属护路遮荫的公共财产,廊坊大城县的樊某却将其私自卖给他人,而买主在没有见到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便雇人伐树,结果造成57棵行道树被砍。近日,卖树、买树、伐树的三方都被警方刑事拘留。

    12月6日,大城县公安局大尚屯派出所接报警电话:有人在大城县大尚屯镇樊庄子路段盗伐树木。接警后,派出所民警迅速到达现场,见有7人正在路边忙碌地砍树,已砍伐树木达数十棵。

    民警上前询问伐树者,对方不能出具任何合法的相关手续。民警立即制止了樊某、郭某等七人的伐树行为,并将他们控制起来。

    经调查,这些人共伐行道树57棵,鉴定折合木材约18立方米,已经达到了刑事立案标准。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这些被砍伐的行道树,竟是被樊某当做私有财产卖给郭某的。而郭某则没有核对樊某是否具有合法手续,就雇来工人进行砍伐。目前,樊某等7人因涉嫌盗伐林木,已被大城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记者汪洋 通讯员张斌)

【责任编辑:孙婷】

相关新闻

参与留言
##rep-begin##
  • ##username##     ##commenttime##
  • ##commentcontent##
##rep-end##
  • 发表留言:已 有0 位对此新闻感兴趣的网友发表了看法 查看全部留言
  •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 如还没有帐号,请点击 注册,进入注册页面
  • 发表留言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段贵珍 杨建国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2000 - 2012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证030017号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