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将在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
实行“信用准入制”

    有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不予准入审批 信用评价等级低于BBB级的企业将被叫停招投标

    廊坊新闻网讯(记者高静)日前,廊坊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正式审议通过《廊坊市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信用准入管理办法》,从2011年1月1日起,将在全市所有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中实行“信用准入制”。信用正在成为衡量企业优劣的“金尺子”,规范并约束着企业的各种行为。

    据介绍,该办法是廊坊继今年6月1日起在市本级政府采购、建设工程、国土使用权出让三大领域率先应用信用产品之后,规范招投标领域的又一重要举措。自从廊坊在三大领域应用信用产品以来,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有10多家欠税企业主动补缴税款130多万元;地税与房管部门信用信息仅仅互联互通三个半月,廊坊市区就增收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8681万元;由于担心列入“信用黑名单”而失去竞争机会,很多企业自觉加大守信工作力度,据税务、信访、安监等部门统计,企业恶意欠税、建设领域拖欠工资、安全生产事故等失信行为均有不同程度下降,社会、经济效益逐步显现。

    此次出台新的管理办法,进一步拓宽了信用成果的应用范围,提高了对财政投融资建没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管力度。办法明确提出:近一年在合同履行中有降低工程质量标准,导致工程验收不合格的企业;近一年发生三级及以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受到有关政府部门处罚的企业;近一年因串通投标、转包、挂靠或暴力抗法而受到有关政府部门处罚的企业;近一年承接违法建筑的设汁、施工、监理业务的企业;近三年有恶意偷逃税款,或在安监、质监、环保、金融信贷等领域有重大失信行为的企业,都将不予评审。按照信用评价领域国际通行的三等九级(AAA、AA、A、BBB、BB、B、CCC、CC、C),对获得信用评价等级低于BBB级的,将暂停其当年参与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据了解,此举是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诚信体系,加大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制度,严格市场准入等规定的重要举措。

【责任编辑:孙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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