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新闻网讯(记者孙茜)11月16日,记者从廊坊市医保中心获悉,2011年度廊坊市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工作已接近尾声,具体的参保和缴费工作将截止到11月30日,打算办理参保手续的居民抓紧时间到户口所在社区居委会办理。
据廊坊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李雪鲲介绍,未参保居民要参加2011年度居民医保的,需要到户口所在社区居委会办理参保手续,办理手续时以户为单位,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复印件,3张一寸免冠照片,如果家人有职工医保的,还需携带家人医保证的复印件。对于非本市户口的居民,办理参保手续时除带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携带暂住证及复印件。
享受低保和重残待遇的居民,参保时还要带好低保证或重残证。办理参保手续时需到廊坊市医保中心9楼办理。
由于城镇居民医保不同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它是每年一缴费,缴费后方可享受待遇,因此有些居民存在侥幸心理,想等到用的时候再交。对此,廊坊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今年新出台了保险补缴政策,从2010年开始,凡是2010年以后想要参保的居民,必须要把2010年以后的参保费用补齐,才可以享受相应的待遇。所以,如果市民想要办理参保手续,就及时办理,不要存在侥幸心理,等到着急用时再办理就不合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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