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衡水电(燕赵都市报记者焦磊)为进一步深化供热体制改革,积极推进供热计量,实行按用热量收费,促进节能、降低能耗,衡水市区改造2010年度供热计量面积70万平方米,8个小区的部分用户试行计量供热。近日,记者在衡水市物价局获悉,市区集中供热计量热价出台,今冬试行两部制热价,居民用热计量热价为0.11元/千瓦时。
据衡水恒通热力公司介绍,市区宝云、广厦、棉麻住宅、怡水花园、丽景名都、中央花园、市政府家属院、市集中供热家属院共8个小区的部分用户试行计量供热。
供热计量价格实行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并按用户性质分为居民用热价格和非居民用热价格。基本热价主要反映供热价格中的固定成本,计量热价主要是热价按建筑面积制定的一部制热价为依据,按照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各占50%的原则制定。
具体价格标准是:居民用热基本热价为按建筑面积90%计价,每平方米10.56元,计量热价为0.11元/千瓦时。非居民用热基本热价为按建筑面积90%计价,每平方米14元,计量热价为0.155元/千瓦时。
用户在供热开始前按面积计量办法交纳热费,供热结束后按热量收费办法计算热费,计量热费高于按面积计算的热费时,不用补交;低于按面积计算的热费时,供热企业向用户退还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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