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上年度救助金额增长一倍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通讯员刘冰、程雪梅 记者解丽达)笔者从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该市筹措资金200万元,对个人医疗费用过重的参保职工进行医疗救助,在去年10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了一倍。目前救助申请工作已经启动,经审核合格者将在2011年1月5日后领到医疗救助基金。
据悉,廊坊市自2003年启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工作,至今已为2117名参保困难职工发放医疗救助基金609万元。今年,该市将对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间个人医疗费用过重的参保职工进行救助。救助范围是经民政部门批准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医疗费个人自负一年在2000元以上者;参保职工患病期间,夫妻双方一方失业或下岗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或领取基本生活保障费,本人医疗费自负一年在5000元以上者;参保人员一年医疗费用自负在10000元以上者。其中,2000、5000、10000元为医疗救助起付线,起付线以上的个人负担部分将按比例给予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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