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刘彬)记者从河北省人大获悉,10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讨论了拟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题。会议决定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于11月23日召开,会期预计4天。
根据主任会议建议的议程,此次常委会会议将听取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草案)》修改意见的报告,并继续审议《河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草案)》。会议还将初次审议《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草案)》,审查批准《石家庄市水资源管理条例》、《唐山市防震减灾管理条例》、《邯郸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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