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蔡艳荣 通讯员呼广宇)因粗心,司机刘某驾驶的集装箱货车撞到防撞架后撞到了铁路桥上,致使铁路桥梁梁体受力主筋受损,于是北京铁路局将司机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日前,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依法调解此案。
北京铁路局诉称,8月16日,南皮县的一挂大货车沿牛辛公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固安县铁路桥处,与京九线73km+076m处45号桥限高架及铁路桥梁相撞,造成铁路桥梁梁体受力主筋及限高架受损。固安县交警大队认定刘某负此事故全部责任。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刘某赔偿45号桥梁及防撞架等各项损失共计157.82万元;诉讼费及因诉讼产生的费用由被告承担。
被告司机刘某对原告北京铁路局诉称事实无异议,但认为赔偿数额计算过高。经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调解,11月3日被告刘某赔偿原告北京铁路局桥梁及防撞架损失9万元,双方再无其他纠纷。
【责任编辑:刘雪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