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郭进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经2010年9月27日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郭进平同志任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
刘金龙、侯建平同志任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副局长;
王蕴良同志任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总工程师;
王丰岐同志任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副局长(挂职);
牛新夺、李占强同志任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副调研员;
郭振怀、刘国强、张保堂、武鸿雁同志任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副局长;
李如新、朱福坤同志任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副调研员;
免去:
刘金龙、侯建平同志的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王蕴良同志的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总工程师职务;
王丰岐同志的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牛新夺、李占强同志的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副调研员职务;
赵文波同志的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申嘉敏同志的原市文化局副调研员职务;
孙国保同志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机构改革单位撤销更名的,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邯郸市人民政府
2010年10月29日
【责任编辑:孙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