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成检查组,对全省25个县(市)区的城建档案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14个县(市)区工作良好,其中包括我市的鹿泉市。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本地建设工程档案收集工作纳入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程序之中,认真执行工程档案移交责任书制度及认可制度,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没达到验收标准的工程一律不予办理备案手续,确保从项目审批到竣工验收各个环节形成的档案,都能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和标准接收到当地城建档案部门。(记者 张跃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