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刚交房,暖气费不用业主承担,可房东却要求租房户必须照常交纳暖气费。”租住在天滋嘉鲤小区的李女士说,明知今冬暖气费已免,可还要掏钱,感觉很不公平。
4日上午,租住在天滋嘉鲤小区2号楼的李女士说,今年七月份,她和爱人在该小区租了套房。租房时,房东口头答应,今冬若物业不收暖气费,那么他们也就不用交这部分钱。眼下,物业正在收今年的暖气费,且明确告知今年交工的1号、2号、4号楼今冬不用交暖气费。本以为可以省下这笔钱了,3日,她突然接到房东电话,对方要求必须交纳今冬暖气费,按正常应是1600余元,不过可少交点,700元即可。
“现在,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而是本来今年的暖气费根本就不用交,可房东却非要我承担,这不是太坑人了?”李女士生气地说。
小区内,有的租房户正在搬家。原来,他们也遇到了类似的事。一位正在搬家的小伙子说:“这样的房东就是想着自己如何获得最大的利益,哪管我们租房户的感受,所以这次就是为了争口气也要搬走。”
小区的墙上贴着一张出租房屋的广告,记者以租房户身份拨通了上面的电话,碰巧该套房正好位于免交暖气费的4号楼。在谈到是否需要交今年的暖气费时,对方说适当的交一部分即可。不是今冬不用交暖气费吗?房东说:“这是业主享受权利,不是针对租房户的。”
小区物业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员说,1号、2号、4号楼今年刚交房,所以不用交纳今冬暖气费,因为开发商已经负担了。
就此,河北马倍战律师事务所的郭少辉律师说,从公平的角度讲,既然已经明确告知不用交纳今年的暖气费,那么受益者是房东,而目前房屋既然已经出租,那么租房户也应该享受免交暖气费的优惠。还有,如果出租方硬要承租方交暖气费,那么出租方应给对方出具正规的票据,否则承租方有权拒付暖气费。(社区记者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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