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缓刑期内又伤人双胞胎弟弟替兄投案

    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蔡艳荣 通讯员刘霞)哥哥缓刑考验期内再次持刀砍伤人,双胞胎弟弟投案替哥哥顶罪,不想被识破,涉嫌犯下窝藏罪。11月2日,石家庄长安区检察院对这一对19岁的双胞胎兄弟提起了公诉,兄弟俩将一起面临法律的惩罚。

    4月13日17时多,郑天与朋友小磊骑电动车来到石家庄市南高营某中学门口接郑天的女朋友月月,不料路上碰上月月的前男友军军。偶遇情敌,军军有些紧张,不想又被小磊碰了一下胳膊,军军担心二人来者不善,便打电话向合租房子的龙龙求援,随后回了住处。军军和龙龙每天傍晚都在学校附近的一个胡同口卖羊肉串,当日18时许,军军推来小车打算继续出摊,却发现郑天与小磊用电动车挡住了自己出胡同的通道,这时龙龙打车赶到了。郑天从电动车后备箱内取出砍刀,与龙龙、军军产生了冲突,纠缠之下将龙龙左臂砍伤。

    龙龙与军军随即报案。原来,2009年郑天曾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此时尚在缓刑期间,如若犯下新的罪行,缓刑将被取消,郑天将被收监执行,还将因为犯新罪被数罪并罚。郑天有个双胞胎弟弟郑云,为了减轻哥哥的罪行,郑云便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说人是自己砍的。

    兄弟俩本以为天衣无缝,谁知在公安机关要求辨认笔录时,军军和龙龙一下就辨认出了嫌疑人照片上的郑云不是真凶,他们确定砍人的应该是郑云的哥哥郑天。办案人员又通过讯问小磊得知,砍伤龙龙的是哥哥郑天,郑天比郑云胖、有肚子。军军还告知办案人员,两个月前曾有人打电话让他把女友让给郑天,他确定在胡同口是郑天动的砍刀。面对质疑,郑云只好承认他是为减轻哥哥罪责才替兄投案的。

    长安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郑天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郑云的行为已涉嫌构成窝藏罪。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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