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11月起严厉整治酒驾 酒后驾驶扣12分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记者白硕) 从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获悉,从11月1日至12月31日,河北省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记满12分;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

    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坚决依法从严处罚,做到“五个一律”和两个100%:一律记满12分;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对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此次专项行动将针对酒后驾驶发生时段、地段、场所的规律,通过夜查、互查、联查,定点查、流动查,随时查、集中查,异地查、交叉查等方法,突出重点时段和部位,依法严查,使酒后驾驶者无机可乘、无法脱身。省局将11月1日、16日、28日,12月10日、25日定为全省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日。

    行动以单位为重点,教育处罚并重,对车辆较多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部队,进行一次深入的走访,通报此次专项行动的情况。对查处的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酒后驾驶人员,要一律抄告单位和本级纪检监察部门,建议给予纪律处分和取消评先资格。

    此次行动旨在通过两个月的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使广大交通参与者增强抵制酒后驾驶的自觉性和文明交通意识,促使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减少,杜绝醉酒驾驶违法行为,遏制酒后驾驶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

【责任编辑:王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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