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在读研究生替考将开除学籍

    河北新闻网10月17日讯(河北日报记者仝静海)记者今天从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获悉,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9月底开始预报名,报名工作将在10月底结束。省教育考试院重申,在读研究生协助他人作弊,一经发现,将被开除学籍。举报受理部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处,举报电话:0311—66007126,Email:yjs@hebeea.edu.cn。

    近年来,河北省考试院发现不少在读研究生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其目的竟然是“帮助其他考生考试实施作弊”。其中一种方式是两人同时报名参加考试,并在某一科目试卷上互相填上对方各种考试信息,从而帮助一人在其弱势科目上获得高分。按照国家规定,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由所在培养单位招生部门开具同意报考的证明信方可报名。对于未经培养单位同意擅自报考的在校研究生,我省规定,一经发现,原在读培养单位将责成其办理退学手续;如果协同其他考生共同实施考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

【责任编辑:孙婷】
参与留言
##rep-begin##
  • ##username##     ##commenttime##
  • ##commentcontent##
##rep-end##
  • 发表留言:已 有0 位对此新闻感兴趣的网友发表了看法 查看全部留言
  •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 如还没有帐号,请点击 注册,进入注册页面
  • 发表留言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段贵珍 杨建国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2000 - 2012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证030017号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