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吴艳荣)日前,河北省环保厅下发《关于决战四季度确保全省减排目标实现的紧急通知》,决定采取七项强力措施,决战四季度,全力以赴打好污染减排攻坚战,确保全面实现“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
成立污染减排攻坚决战指挥部。实行厅领导包片、处室包市、责任人包点,集全厅之力,综合协调和调动各方力量,形成污染减排攻坚决战的强大合力。
实行旬通报制度。每天汇总掌控各地会战、决战信息和督导检查情况,每旬分析测算减排工程项目、淘汰落后产能进展、总量削减进度,对存在减排项目逾期、减排设施运行不正常、推进措施不得力影响减排进度等重大问题全省发文通报。
实行重点减排单位驻厂监督员制度。从现在起至年底,由所在市、县(市、区)环保部门对污水处理厂、火电企业、钢铁企业以及726家省控重点排污企业全部派驻专门监督员,全天候、全过程监督检查重点减排工程建设和减排设施运行情况。
实行严厉的排污许可管制措施。对未按河北省政府要求期限完成淘汰落后任务的排污企业,一律吊销排污许可证,停止受理其新改建项目环评审批;对未按期完成整改要求的挂牌督办企业,从严处罚暂扣排污许可证,并提请有关部门停水断电,使其彻底丧失生产能力;对超标、超量、超许可的重点排污企业,一律责令限期整改,收回其排污许可证,对情形严重的实施停产治理。
实行燃煤机组与脱硫设施同步运行管理制度。所有火电企业在9月底前完成脱硫设施烟气旁路挡板铅封措施,不按规定实施铅封的,提请电网调度部门暂停相应机组发电,并扣缴脱硫电价。
坚决落实“两高”项目停运停产要求。对属于“两高”的试生产企业和建设项目逐个排查,逐一对账。对违法建设,或已投入试生产,但承诺的总量削减任务没同时落实的,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
建立相关部门定期碰头会商制度。在大力推进总量削减的同时,将控制排污增量作为四季度减排攻坚的重中之重,积极主动与发改、工信、统计、电力等部门定期碰头沟通,逐月会商分析全省经济数据走势,及时准确把握减排形势,构建污染减排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联动机制。
【责任编辑:孙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