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行唐县法院看守大门的工作人员介绍,以前对进入法院也是有比较严格的检查程序的。但该工作人员表示,正常工作日有四五人看守大门,对来访人员进行检查。但是周六、周日,工作人员会少一些。事发时,正是周日。
谁来保护法庭上人员的安全
据知情者称,事发后,死者家属表示血案发生在法庭内,法院应该保护法庭上人员的人身安全。
据从事多年律师工作的张丰(化名)介绍,对于法院安检工作,有些法院掌握得严格,有些县级法院受财力等制约,检查力度要松一些。
张丰说,13日他到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事,这里检查就比较严格,“以前,出示律师证便可以进入,13日则必须由法官出门迎接才能进入。”
事发后,有网友提出法庭是否配备法警。张丰说,据他的经验,民事案件审理中,可以不设立法警,并且大多数民事案件审理中都鲜见法警。
行唐县法院政治部相关人士称,作为一般民事案件,法院是可以不配置法警的。同时,嫌疑人携带的是普通水果刀,并非管制刀具,对此法院方面无从知晓。因为事情太过突然,又因为没有法警在场,法官等人没来得及制止。目前,单某已被刑事拘留。
原告当庭被杀 引发三大疑问
疑问一 进法院是否进行了安检?
刘先生是邢台一名律师,对于法院发生血案一事,他最先想到的就是,开庭前法院是否对当事人进行了安检。“如果通过了安检系统检查,刀子是怎么带进去的?”
据王某的母亲介绍,开庭当天她们进入法院时经过了设在门口的安检仪,但未有人对随身携带的包进行检查。
9月13日,记者采访时,相关人士也证实,单某随身携带的是水果刀,并非管制刀具。至于单某如何将水果刀带进庭审现场,对王某的母亲来说是一个谜,而这也正是当地公安部门正在进行调查的。
据行唐县人民法院门卫介绍,事发前行唐县人民法院一直执行入院安检,只是事发当天是周日,可能安检力量稍微薄弱一些。
记者获悉,目前行唐县警方正在对单某如何将水果刀带进庭审现场等问题展开调查。
疑问二 民事审判是否设法警?
当地一些居民及网友便提出质疑:为何庭审时没有法警在场?
据知情人介绍,12日的庭审现场,除了审判长、书记员之外,就是当事双方以及王的母亲和单的父亲,并未有法警在场。
事发后,审判长、书记员等人奋力抢下单某的水果刀。单某逃出法院约50米,被行唐县人民法院法警抓获,随后移交给警方。
对此疑问,北京市君永律师事务所刘凯律师表示,根据相关法规及现实情况,法警在民事审判中的义务主要是维护法庭审理秩序等。对于普通民事案件的审理,审判人员维持庭审秩序即可,可以不设立法警。如有特殊情况时再要求法警立即介入。
疑问三 法院是否担责任?
刘凯律师认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宾馆、商场、银行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尽管法院为司法机关,非公共场所,但作为民事案件系依法公开审理。法院为本次公开活动的组织者。依据规定,若法院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则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河北律师也表示,法院在庭审活动中,有保障相关人员人身安全的义务。“庭审之前,应该预料发生冲突等突发情况,做好必要的防范工作。”该律师表示,如果法院在此环节有所疏忽,作为过错方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除此之外,该律师提出还应追究法院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河北青年报记者徐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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