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新闻网消息(纪捷、杨旭、韩冬、孙美)据市交通运输局信息,9月5日起,河北省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系统(ETC)全面启用,我市境内高速公路均可实现不停车收费。车主用户办理“低碳畅行卡”(简称“ETC卡”)业务后,便可以享受不停车收费带来的便利。ETC客服唐山营业厅已开始办理“ETC卡”发售等相关业务。
据介绍,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是通过“车载电子标签+IC卡”与ETC专用车道内的微波设备进行通讯,实现车辆不停车交纳高速公路通行费功能的全自动收费方式。目前“ETC卡”已推出“记账卡”作为河北省高速公路非现金支付的专用缴费卡。该卡配合车载电子标签,便可用于电子不停车收费专用车道。届时车辆无需停车,经过时自动扣费,栏杆自动抬起。如单独使用该卡,可作为高速公路通行卡用于人工缴费车道(MTC车道)。
“ETC卡”业务办理非常简便。单位用户办理时,可携带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银行(中行或工行)办理账户审核事宜,然后持上述手续至我市ETC客服营业网点购买和安装业务。个人用户可凭个人身份证、指定银行信用卡(中行和工行)和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驾驶申办车辆到ETC客服营业网点,签署《河北省高速公路电子收费委托扣款协议书》,直接办理购买和安装。目前“ETC卡”的价格为50元,与之配套的电子标签的价格为350元。
【责任编辑:丁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