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石家庄8月29日专电(记者张涛)记者29日从河北省发展改革委了解到,这个省对99家超限额用能企业执行惩罚性电价,以遏制能耗反弹。
河北省发展改革委日前组织对重点用能企业进行了专项节能监察,认定超能耗限额标准用能企业99家,主要涉及钢铁、水泥等企业。
河北省依据相关规定,对超过能耗限额标准一倍以上的企业,超过部分电量在国家规定目录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3元,对超过限额标准且未达到一倍的企业,超过部分电量在国家规定目录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1元。企业通过整改,能耗降至限额标准后,按程序提出申请,并通过有关部门复查审核后,可从下一个月起停止执行惩罚性电价。
除对超限额用能企业进行惩罚,河北省还建立节能降幅与增加财政专项资金投入相挂钩制度,单位GDP能耗降幅未达到年度计划目标的设区市,每差一个百分点必须在本级财政支出中增加100万元专项资金,逼着各设区市“节能不达标,就必须增加财政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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