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通讯员马丙杰、郭萍 记者白增安)日前,武安市检察院和大唐武安发电有限公司正式签署了《关于共同开展大唐武安发电有限公司煤矸发电工程专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方案》,将投资32亿元的省重点工程项目列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计划,进行专项跟踪预防、送法服务。
为做好对该项目的专项预防, 该市检察部门与工程建设单位联合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组织机构,共同制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措施,确立了预防工作的重点部位。分别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及材料采购及供货单位等重点单位及征地、拆迁、补偿、工程招标、投标、大宗额材料采购和工程项目设计变更及资金管理等关键环节开展预防,严格实行工程项目预防工作备案审核制度。对征地拆迁、招投标活动及项目变更、大宗额物品采购等关键环节,提出明确要求,把好“队伍关”、“质检关”、“审批关”。在工程项目部成立了专项预防办公室,设立了“廉洁警示牌”,对筹备处工作人员开展施工前法制教育和职务犯罪预防知识培训,积极参与预防咨询,适时对投标单位进行行贿档案查询,强化工程管理。建立《重点项目公示、公开制度》,实行《联合督导检查制度》和《预防警示、警告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制度》等,强化工程监督。同时,检察部门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和行政执法、行业监管部门的联系配合,从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廉政准入、招标投标、材料采购、资金管理以及施工、监理、验收等关键环节和部位,逐项实施监督,促进了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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